党建工作入章程方案(4篇)

篇一:党建工作入章程方案

  

  国企,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

  在不久前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控股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在此次修改的章程中,总则增加了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了章程修订,正在陆续审核发布,另有3076家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实现了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今年所有中央企业二、三级单位都要实现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

  国有企业章程中增加党建的相关规定,意义非比寻常。国企章程中为何要增加这些规定,增加哪些具体内容,这些规定将产生什么具体影响?这些课题,值得探究。

  把党的领导明确写入国企章程,从源头上破解“四个化”问题

  2016年10月,备受关注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在此之前相当长一段时期,很多国企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只是简单沿用了公司法的有关表述,即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过去,国企章程对党建工作规定较为简单、笼统,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不明确,职能规定不具体,影响了国企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局长姚焕表示,“由于章程中没有明确党组织的地位、职能,一些国企党组织说话没分量、办事没底气,特别是在公司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到位。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四个化’问题。”

  “讲商言商语多,讲党言党语少,党委会除讨论人事问题外,很少研究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存在‘带病提拔’”等,仔细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指出国企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无不与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没能很好发挥有着直接联系。

  2016年10月,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国企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独有的政治属性和社会责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国企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国企坚持党的领导不能含糊,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的根本法,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企章程,正是推动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从而从源头破解‘四个化’问题的重要举措。”

  进章程不能停留在纸面上,须使党建真正融入国企中心工作

  兵器工业集团党建工作局副局长侯新介绍,该公司章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的意见”……据了解,这样的表述也是本轮国企章程修改中的普遍做法。

  “这几项内容规定了国企党组织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姚焕表示,“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特别是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比如,党组织研究讨论是企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等。”

  党建工作纳入章程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而应渗透到国企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使党建真正融入企业中心工作。作为公司内部的“宪法”,章程规定毕竟较为概括,为保证党建进章程工作落到实处,许多企业制定了更为详细、更具操作性的细化文件,保证公司章程中党建的有关规定能落到实处。

  新兴际华集团今年2月15日制定印发的红色小本,涵盖了《企业党委工作规范》《党组织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则》《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等近20项规范。“正是通过这些细化的规则,让章程中的党建规定落地落实。”新兴际华集团党群工作部部长支文广举例道,根据《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只要是涉及企业战略规划、体制机制调整、关停并转、薪酬调整等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先经过党委会讨论。

  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党建融入中心工作,但党组织不能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姚焕指出,“在实际运行中,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做到既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对接,才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目前,一些企业对党委会的前置研究事项已经作了明确,一些企业还优化重大问题的决策流程。如五矿集团、中船重工等央企明确规定了党委(党组)的前置研究事项,兵器工业集团、中国一汽等单位制定集团公司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子集团和直管单位党委工作规则等,对企业党委(党组)运行方式、权责进行了细化。

  国企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稳步推进,央企二、三级公司有望年底前全部完成

  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不仅在国企集团层面落地见效,在此前党的作用发挥较弱的国企二、三级公司,章程修订的作用也较显著。

  “过去一些二、三级公司的决策,董事会是某种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党委会开得不多,即使开党委会,也主要是讨论关于发展党员、基层组织建设等议题。”许多央企党群部门负责人都表示,党建进章程后,企业重大决策,党委会必须是前置程序,党组织的地位明显提高。

  有了章程依据,党管干部也不再是抽象的原则。最近,新兴际华集团正在进行三、四级公司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选聘工作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由党委起草,通过集团党委会审议。“选聘工作中,公司将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选择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李俊玲介绍,截至今年3月,在党委把关下,新兴际华集团已完成33家三级企业167名经理层成员的选聘。

  成果初显,乘势而上。目前,国资委党委及各央企党委(党组)正深入推进二、三级企业党建进章程,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姚焕表示,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要坚定不移、积极稳妥、结合实际,针对央企所属企业资本构成多元、管理模式多样、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各企业需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确定进章程的内容。

  如何做到因地制宜?中国石化正在探索。中国石化子公司镇海炼化对下属11家子公司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全资”“国有独资”“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对等持股”4种形式,采用“一企一案”方式,对各家子公司逐个分析研判,区分制定章程修改内容。中国石化党群工作部企业党建处主管黄明昌介绍,中国石化在章程修订中对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以及国有资本与非国有内资对等持股的合资公司,明确对党组织设置、职责、议事规则作出规定;对中外合资公司,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

  姚焕表示,实践表明,通过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国企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更加明确,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也更加清晰。国企党组织则应根据自身定位,聚精会神抓好本职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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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建工作入章程方案

  

  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方案

  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根据上级党委文件精神,要求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现就认真做好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事项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集团推进优化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各下属单位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扎实推动,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章程修订工作组织机构

  为保障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顺利推进,成立集团公司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集团董事长)

  第一副组长:XXX(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XXX、XXX、XX(各副总经理)

  组员:XX、XXX(集团各部室负责人)、XXX、XX(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章程修订办公室在党群工作办,由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负责公司章程修订具体事务。

  下属单位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选择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各下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做到应修尽修,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在集团的全覆盖。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

  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一般应就党组织单设一章,使党建工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章程修订工作具体进度安排

  (一)修订准备阶段(9月15日-10月31日):集团、下属各单位完成章程修改稿报集团办公室组织初审。

  (二)修订完成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集团、下属各单位根据集团办公室初审意见,全面完成章程修改工作。

  (三)完成主管部门备案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完成本单位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工作。

  五、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指导。

篇三:党建工作入章程方案

  

  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国有企业跟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很?不同在于它的稳定性、国有性,正是因为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要忠于党、忠于国家,相关的部门也要求国有企业做好相关的党建?作,今天店铺?编为你介绍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党建?作要求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这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起来、建设中国特?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该项?作扎实推动、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赣组字〔2017〕5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的通知>的通知》(洪组通〔2017〕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着?抓好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党建?作要求写?章程。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要带头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带头将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为党组织有效开展?作、发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就党组织单设?章,做到“七个明确”即明确党建?作总体要求、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明确党组织地位作?、明确党组织职责权限、明确党务?作机构和?员配备、明确党建?作经费保障、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问题的运?机制,使党建?作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得到充分体现。?、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修改?作。这类企业资本构成多元、管理模式多样、党建?作发展不平衡,要指导推动企业?度重视党的建设?作,建?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作,并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区分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同情况,把党建?作基本要求写?公司章程,防?简单化、??切。要注意听取其他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做好解疑释惑?作,使章程修改过程成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针政策的过程,成为凝聚共同愿景、汇聚各??量的过程。要通过章程修改,推动企业党建?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三、切实加强?作指导。这项?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度重视,加强分类指导。按照“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企业出资监管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审核把关,?家?家做好?作,指导国有企业按照《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参考?本》(附件1)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主体责任,把?作做深做细,把好?案制定、?本审核、信息发布等关键环节,同时对下属企业要逐个分析研究、分步实施,确保2017年9?底前全县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企业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实现全?覆盖,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作基本要求写?公司章程取得显著进展。对?作中的风险点要加强排查、做好预案,注意正?引导,防?舆论炒作,重要情况要及时请?报告。各企业出资监管部门要建?详细情况?作台账,定期调度,梳理备案国有企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将党建?作要求写?公司章程?作作为2017年度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作述职的必述内容。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从5?份开始实?每?调度,适时开展督查,推动?作落实。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作要求的内容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店铺找个律师?对?沟通。

篇四:党建工作入章程方案

  

  附件:

  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

  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

  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

  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

  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与监事会协同,对权力集中、资金密

  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予以重点监督,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和高中层管理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标、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的行权履职情况;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对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选人用人工作,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的把关作用;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第xx条

  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协助公司党总支支部的工作

  第xx条

  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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